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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农机所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晋城农业机械化条例》等法律法规。
完成上级部门和晋城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晋城农机生产、供销企业和维修行业的市场管理及农机服务网络、质量监督、投诉等工作。
负责晋城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晋城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化的跨区作业。

下属机构

  • 业务股 负责编制晋城农机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晋城农机化综合性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
    负责晋城农机购置补贴业务工作。
    负责晋城农机化统计和调研。
  • 农机安全监理站 监督、检查晋城辖区内各有机单位和有机户贯彻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法令、条例、办法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机械机械化促进条例》规定,负责农业机械事故处理。
    建立和管理晋城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及事故档案和文件档案。
    负责向上级农机监理机关报送事故报表。
  • 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负责晋城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和示范。
    负责晋城基层农机管理服务站的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实施晋城维修质量及产品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处理因维修质量引起的纠纷。
    负责晋城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