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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研究提出静安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发展方向、重大技术措施及产业政策,
经批准后监督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静安区农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规划并组织实施静安区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业机械化项目。
贯彻执行国家和静安区有关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下属机构

  • 工作内容 负责农业机械化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发布,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负责农机放心消费的督察;指导和参与农机新产品的研发。
    负责静安区防洪抗灾农机用油计划的申报、分配、监督和抗灾机具的调度。
    负责农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 工作职责 负责静安区重大农业机械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
    负责静安区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农业机械化各项资金和专项资金。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机械化重点攻关项目的初申、立项并组织实施;
  • 负责事项 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政策措施、管理制度、作业与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科研项目的开发、推广立项、论证、申报和组织攻关工作;
    协调指导农业机械有组织地跨区作业;
    研究制定静安区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