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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农业局

依法开展呼伦贝尔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的初审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初审、报批及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测检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呼伦贝尔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地方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安全监理和机动渔业船舶操作手培训工作。
组织和指导呼伦贝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呼伦贝尔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承担呼伦贝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协调呼伦贝尔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

下属机构

  • 财务股 指导和监督呼伦贝尔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使用,农用物资实行政府采购管理。
    负责呼伦贝尔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农业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和安全。
    提出呼伦贝尔农业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呼伦贝尔农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负责呼伦贝尔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审核申报,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
    拟订呼伦贝尔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提出县级支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引导呼伦贝尔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
    参与呼伦贝尔农民文化体育、农村“计生三结合”、机关定点帮扶等工作。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指导呼伦贝尔生产优化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呼伦贝尔农业农村发展、保护意见和建议。拟订农业生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呼伦贝尔农业局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监督。
    组织开展呼伦贝尔农业对外经贸洽谈、展览推介活动,承担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