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内蒙古 鄂尔多斯

鄂尔多斯农业局

承担鄂尔多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拟订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协调鄂尔多斯农业各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指导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旅游等服务业。
依法开展鄂尔多斯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政许可的初审及监督管理。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初审、报批及监督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测检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鄂尔多斯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地方标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安全监理和机动渔业船舶操作手培训工作。
组织和指导鄂尔多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建议,并协调相关事项;组织开展鄂尔多斯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参与农村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相关工作。

下属机构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承担鄂尔多斯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
    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鄂尔多斯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鄂尔多斯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提升鄂尔多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 政策法规与农情信息股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鄂尔多斯农业农村发展、保护意见和建议。拟订农业生产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鄂尔多斯生产优化布局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产品品质改善工作。
    拟订鄂尔多斯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鄂尔多斯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收集、管理、发布和信息服务工作。
  • 新农村发展与农田基本建设股 拟订鄂尔多斯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提出县级支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
    负责鄂尔多斯农业各产业重点项目的综合平衡、审核申报,提出立项建议并监督实施。
    指导鄂尔多斯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参与鄂尔多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