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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公安消防局

负责组织制定贵港性的消防法规、规章,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承办贵港政府和贵港公安厅的其他事项等。
对贵港现役消防部队提供后勤供应(装备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
受贵港政府和贵港公安厅的领导,对社会消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下属机构

  • 防火监督处 分析研判贵港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指导贵港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
    组织开展贵港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贵港消防监督工作。
  • 宣传处 指导贵港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制定贵港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贵港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指导贵港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 法规标准处 组织、指导贵港消防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
    编制贵港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
    指导执行贵港消防标准相关的消防技术论证和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
    指导贵港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