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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公安消防局

负责组织制定那曲性的消防法规、规章,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承办那曲政府和那曲公安厅的其他事项等。
对那曲现役消防部队提供后勤供应(装备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
负责制定那曲消防安全社会发展规划,并督促各地贯彻执行。

下属机构

  • 防火监督处 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那曲消防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那曲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那曲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
    分析研判那曲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
  • 科技处 指导那曲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制定那曲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指导那曲部队科技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发。
    组织那曲消防科研成果评审、推广应用和奖励工作。
  • 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指导开展那曲消防志愿者活动。
    指导那曲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指导那曲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
    指导那曲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