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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区公安局

管理荃湾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预防、制止和侦查荃湾区违法犯罪活动;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荃湾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下属机构

  • 交通管理局 指导荃湾区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维护荃湾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
    组织、指导和监督荃湾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肇事及逃逸案件。
    指导荃湾区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 指挥中心(研究室) 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荃湾区各级公安值班指挥机构的工作。
    担负荃湾区性警务行动指挥以及执勤勤务的警力调配;随时接受、处置110电话报警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紧急求助。
    受理、处置荃湾区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电话投诉。
    处置荃湾区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事件,在执行各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重要警卫任务以及警务行动中进行指挥调度。
  • 治安管理处 组织实施荃湾区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荃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指导荃湾区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
    依法管理荃湾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