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四川 自贡

自贡公安局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自贡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自贡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自贡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下属机构

  • 交通管理局 组织、指导、维护自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
    组织、指导和监督自贡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肇事及逃逸案件。
    指导自贡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负责自贡公安交警部门的经费、装备的管理。
  • 指挥中心(研究室) 受理、处置自贡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电话投诉。
    负责掌握自贡公安工作情况、社会治安情况的综合分析收集、整理、上报、通报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开展专题调研,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当好领导参谋,组织协调全局性公安工作。
    担负自贡性警务行动指挥以及执勤勤务的警力调配;随时接受、处置110电话报警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紧急求助。
    处置自贡突发事件和重大案件、事件,在执行各种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重要警卫任务以及警务行动中进行指挥调度。
  • 治安管理处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自贡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指导自贡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
    依法管理自贡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组织、指导和参与自贡重特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