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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安厅

组织指导黑龙江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
指导、监督黑龙江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承办公安部组织开展的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指导、监督黑龙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下属机构

  • 治安管理总队 指导监督黑龙江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指导黑龙江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治安防范工作。内设勤务保障支队、场所特业和危爆物品管理支队、特巡警业务管理支队、基础建设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支队、治安行动支队。
    依法管理黑龙江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和特种行业。
    指导黑龙江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组织、指导、监督黑龙江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办理黑龙江重大特大经济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掌握黑龙江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 警令部 协调处理紧急黑龙江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
    组织协调黑龙江公安机关与省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负责公安部分配我省的国际维和警察、驻外警务联络官选派等警务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黑龙江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
    负责黑龙江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