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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信访局

承担督促检查中、河北区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河北区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市(区)和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承担河北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承担办理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及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转送、交办河北区的群众信访事项,接待并协调处理来河北区、进京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
负责河北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下属机构

  • 督查室 负责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单位向河北区交办信访事项以及河北区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交办信访事项的交办、督办、协调、检查、调查和办结报告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中、河北区要结果信访事项的统计以及办理情况通报工作。
    负责对河北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区委、河北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信访法规情况的督导检查。
    负责对河北区信访局改进工作、完善政策提出建议,对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 综合指导处 负责河北区信访数据的统计和信访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出指导意见。
    负责河北区信访工作和局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负责河北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组日常工作。
    负责河北区信访工作的综合指导工作。
  • 办信处 负责河北区委、河北区政府领导批示信件的办理工作。
    筛选重要信息,编报情况反映和摘报。负责对河北区办信工作的业务指导。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给河北区委、河北区政府及河北区委、河北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来信,受理军队给河北区委、河北区政府的涉及地方问题的来信。
    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信访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转送河北区的人民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