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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体委

制定蚌埠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指导和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编制蚌埠市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蚌埠市体育竞赛制度,指导和协调体育竞赛工作;负责跨区县以及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申报登记工作。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指导和检查蚌埠市区县体育工作,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指导国民体质测定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体育和健身气功的开展。

下属机构

  • 竞技体育处 组织蚌埠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
    组织蚌埠市教练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审核蚌埠市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拟订体育竞赛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蚌埠市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
  • 群众体育处 指导蚌埠市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组织蚌埠市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组织参加全国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拟订蚌埠市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 青少年体育处 指导蚌埠市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统筹蚌埠市体育后备人才项目设置和布局。
    组织蚌埠市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拟订蚌埠市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