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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担江苏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监督管理江苏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负责江苏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承担规范江苏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下属机构

  • 城乡规划司 拟订江苏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制定江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
    承担江苏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承担国务院交办的江苏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 标准定额司 组织拟订江苏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
    拟订江苏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指导监督江苏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拟订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 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承担江苏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组织建设并管理江苏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拟订江苏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
    提出江苏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