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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承办阿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南 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按月缴存,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为职工代扣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及单位等额配缴部分缴至中心指定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情况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或注销登记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于首次缴款次月到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存折。
  • 审计稽查部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分中心、管理部、办事处和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结算,各种结算凭证交接;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过程性和结果性稽核。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登记和核对住房公积金总账、明细账、备查簿及银行对账单;
  • 信息技术部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信息的查询、发布,社会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使用和信息代码的统一管理;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并组织实施计算机系统配套的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分中心、管理部、办事处和受托银行的相关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
    负责阿里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中心计算机等设备的采购、验收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