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辽宁 锦州

锦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锦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锦州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锦州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项设施,为城市经济建设服务。
承办锦州政府、军分区、锦州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开展锦州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核化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拟定锦州防空重要目标,指导有关部门制定防护方案,制定战时人口疏散和各种保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建防空专业队伍,指导锦州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训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演习、演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下属机构

  • 工程处 贯彻执行锦州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参与指导和制定锦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和管理。
    负责指导锦州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
    负责锦州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审批和平战转换工作。
  • 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处 组织开展人防指挥工作,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
    负责锦州人防、民防应急预案、方案拟制、审定。先期处置和协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负责人防民防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演练、培训和管理。
    组织锦州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管理。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负责锦州人防民防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担负构建锦州指挥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组织疏散安置、应急资源筹集、储备和调配等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
  • 民防工作处(法规宣教处) 参与锦州城市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规划、方案拟订。
    承办锦州行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
    指导锦州人防、民防专业队伍的建设、管理。参与组织和协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拟订锦州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国家和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