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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人民法院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管理宁河区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下属机构

  •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符合宁河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公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提出有关刑事审判的司法解释建议;监督指导下级法院有关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符合宁河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二审案件,指导杭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杭州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分片管辖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 执行局 下设执行实施一处、执行实施二处、执行实施三处、裁决和综合管理处。
    办理上级法院指令执行的案件;
    主要领导、监督、管理宁河区法院的执行工作;
    办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
    实施涉司法网络舆情监测、分析、预判和报告,
    负责宁河区人民法院宁河区法院院长会、宁河区人民法院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宁河区人民法院信息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排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