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四川 宜宾

宜宾人民法院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指导宜宾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协同编制部门管理本市法院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下属机构

  • 司法鉴定处 负责宜宾人民法院监督、指导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负责宜宾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
    对送审案件中的鉴定文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等。
  • 民事审判庭 指导基层法院相关工作、人民法庭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民事审判工作事项。
    依法审理涉及知识产权仲裁裁决的案件;
    审理申请确认有关涉外商事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
    依法审理一、二审商事合同纠纷案件;
  • 审判监督庭 协助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项。
    依法审判不服宜宾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审判由宜宾人民法院决定提审的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审判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