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海南 文昌市

文昌市人民法院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管理文昌市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监督指导文昌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领导文昌市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下属机构

  • 干部人事处 办理文昌市人民法院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负责文昌市人民法院院党组决定的其他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事项;
    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文昌市法院机构编制和人事统计工作;
    负责文昌市人民法院文昌市法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技术职称的管理和录用、调配人员的审核工作及法官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规章的实施;
  •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文昌市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咨询、引导和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工作;负责文昌市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管理工作
    负责文昌市人民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和统计分析、案件评查、巡查问责、综合调研、审委会事务、质效考核等工作;
    负责文昌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相关工作。
    负责文昌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工作,包括审判委员会会务、记录等日常工作;
  • 纪检组、监察室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编辑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管理工作事项。
    依照党内法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驻在部门及所属单位共产党员的合法权益;
    调查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共产党员违反党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受理对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共产党员违反党纪问题的举报、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