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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人民法院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领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法官协会的工作。

下属机构

  •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符合九江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公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依法审判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第一、二审案件;
    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分片管辖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符合九江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二审案件,指导杭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杭州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 审判监督庭 负责九江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行政申诉复查案件、九江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依法审判不服九江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负责九江人民法院办理上级人民法院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再审后,当事人依法上诉的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检察监督的审查和再审案件、
    审判由九江人民法院决定提审的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 教育培训处 负责九江人民法院并指导九江基层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协调和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活动;
    负责九江人民法院九江法院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九江人民法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