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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人民法院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承办对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组织宁德法院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下属机构

  •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符合宁德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公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分片管辖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符合宁德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二审案件,指导杭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杭州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项。
  • 教育培训处 负责宁德人民法院并指导宁德基层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宁德人民法院宁德法院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制定宁德人民法院和宁德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培训任务;
    负责宁德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
    负责宁德人民法院信息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排等工作;
    负责宁德人民法院宁德法院院长会、宁德人民法院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