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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人民法院

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组织廊坊法院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管理廊坊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下属机构

  • 审判监督庭 依法审判不服廊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协助审判管理办公室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办理其他有关的审判监督工作事项。
    负责廊坊人民法院办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和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以及所有进入再审案件的立案、
    办理由廊坊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
  • 机关党委 加强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关心、关爱党员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负责廊坊人民法院相关并指导廊坊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做好文明机关创建,抓好结对帮扶、联乡结村、春风行动、党员志愿者为民服务及党员进社区等工作;
    领导廊坊人民法院工会等群众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 司法鉴定处 对法官提出的涉案技术问题进行解释或者答复,
    负责廊坊人民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工作调研及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廊坊人民法院监督、指导本市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负责廊坊人民法院死刑执行中的技术监督、指导和确认死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