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台湾 台南县

台南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台南县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台南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对台南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对于台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组织指导台南县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下属机构

  •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台南县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台南县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统一负责以台南县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
    统一负责建立、完善台南县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统一负责其他相关案件管理工作。
  • 反渎职侵权局 统一组织协调外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要求协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联系协调台南县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有关部门。
    研究分析台南县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负责对台南县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承办台南县下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
  • 反贪污贿赂局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台南县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研究分析台南县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负责对台南县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
    承办台南县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