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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陇南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陇南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协同陇南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领导陇南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下属机构

  •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陇南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对陇南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流程监控、风险评估预警的监督。
    统一负责建立、完善陇南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统一负责其他相关案件管理工作。
    统一负责对陇南人民检察院内、对外案件业务协调。
  •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陇南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陇南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陇南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陇南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 反贪污贿赂局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陇南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组织、协调、指挥陇南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
    对陇南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
    负责对陇南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