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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承担审查朝阳区政府工作部门报送朝阳区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朝阳区政府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朝阳区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国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朝阳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朝阳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承担朝阳区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责任,拟订朝阳区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朝阳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负责朝阳区政府规章公布、备案、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编辑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组织翻译、审定政府规章的外文译本。

下属机构

  • 法律顾问工作处 对朝阳区政府的各类协议和民事、经济合同事项进行法律政策论证和合法性审核。
    组织法律顾问承办朝阳区政府的法律咨询、服务事务。
    承担朝阳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和落实工作。
    组织律师、法律专家、法律研究机构等评估立法决策和参与朝阳区立法。
  • 执法监督处 开展实施朝阳区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检查和有关评估工作。
    研究涉及朝阳区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负责朝阳区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
    承担朝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工作。
  • 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 承担朝阳区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
    承担朝阳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朝阳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承担朝阳区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