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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为洛阳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洛阳政府或洛阳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洛阳政府会议审议和洛阳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洛阳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负责指导区县政府和洛阳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法制机构的法制建设;负责洛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统计工作;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研究提出实施国家重要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洛阳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协调洛阳政府工作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
承办洛阳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承办洛阳政府交办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研究和相关协调工作。
    承担以洛阳政府或洛阳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洛阳政府会议审议和洛阳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区县政府和洛阳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洛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洛阳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 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 承担洛阳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管理与培训工作。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推进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承担洛阳行政调解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培训和统计分析。
    负责指导、监督洛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承担洛阳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设,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
  • 执法监督处 协调、裁定洛阳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争议和问题。承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工作。
    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许可事项。指导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和洛阳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建设。
    承担洛阳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工作。
    承办洛阳政府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洛阳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