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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云林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在云林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云林县人民政府省长的提名,决定云林县人民政府厅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云林县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以及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主任会议审议。
审议决定云林县政治、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

下属机构

  • 研究室 起草云林县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云林县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加起草云林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的讲话稿。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 办公厅 办理、接待来信来访,向云林县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负责云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云林县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云林县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拟订与云林县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受主任会议委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审查云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被认为不适当的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提出审查报告。
    参加云林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成立的内务司法方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提出调查报告。
    负责对云林县政府、云林县法院、云林县检察院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修正案草案的审查,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出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