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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撤销丽江人民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在丽江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丽江人民政府省长的提名,决定丽江人民政府厅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根据丽江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丽江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下属机构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审查办理丽江人大常委会会议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质询案,提出审查意见,安排受质询机关作出答复。
    办理丽江人大代表提出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代表。
    对本级内务司法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倾向性问题或突出问题,向丽江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办理丽江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其他事项。
  • 办公厅 负责丽江常委会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以及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宣传报道。
    负责代表大会和丽江常委会会议公报、人大工作年鉴、大事记和组织史的编写工作。
    负责丽江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负责丽江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基建、车队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 研究室 研究丽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围绕丽江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