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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开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根据开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开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监督开封人民政府、开封高级人民法院和开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根据开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开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下属机构

  • 研究室 起草开封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开封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编辑、印发开封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开封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研究开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围绕开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承担开封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开封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
    负责对开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拟订与开封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受主任会议委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组织实施开封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确定的视察、检查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开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
    办理开封人大代表提出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代表。
    参与法制委对上述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的统一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