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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贯彻执行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江苏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同推进江苏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完善生育政策,推动完善与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
负责江苏妇幼保健、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筛查和干预等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家庭计划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特教儿童健康评估等医教结合;建立完善江苏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负责江苏基层卫生保健、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基层卫生保健机构规范建设、运行和服务;制订江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和组织实施江苏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江苏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下属机构

  • 信息与统计处 承担江苏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加强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参与江苏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承担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统计及江苏家庭奖励扶助统计工作。
    参与江苏人口统计数据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
  • 规划与财务处 拟订江苏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指导、监督江苏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及省级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
    协同管理江苏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承担江苏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 政策法规处 起草卫生和计划江苏生育、中医药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
    组织协调落实江苏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执法责任制。
    指导江苏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
    指导江苏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