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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人口与计生委

负责实施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葫芦岛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组织实施葫芦岛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负责葫芦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拟订国家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葫芦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下属机构

  •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 拟订葫芦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
    研究提出促进葫芦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
    指导葫芦岛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研究规范葫芦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 发展规划与信息司 分析葫芦岛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
    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葫芦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
    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葫芦岛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葫芦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 财务司 指导、监督葫芦岛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编制葫芦岛人口与计生委部门预决算。审核提出葫芦岛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负责指导、协调葫芦岛葫芦岛人口与计生委及直属单位基建工作。
    指导、审计葫芦岛人口与计生委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