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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事局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汕头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会同汕头市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承办汕头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汕头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汕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下属机构

  • 工资福利处 拟订汕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汕头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汕头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负责汕头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
    负责汕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
  • 职业能力建设处 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指导下,拟订汕头市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完善汕头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
    完善汕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
    负责拟订汕头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以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 规划财务处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汕头市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参与拟订汕头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指导监督汕头市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代管帐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核算以及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承担汕头市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