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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黑龙江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黑龙江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承担黑龙江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运政和港口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外轮理货、船舶代理、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
承办黑龙江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综合规划处 参与拟订黑龙江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和标准。
    承担黑龙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及有关规划、收费公路立项的审核工作。
    提出中央与黑龙江联合投资、省有关专项资金和相关收费公路项目还贷资金安排建议。
    参与黑龙江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和救灾等综合管理工作。
  • 综合运输处 组织实施黑龙江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运输。
    负责省际和省内跨市旅客运输管理以及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
    按规定承担黑龙江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黑龙江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
  • 基建管理处 承担黑龙江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造价监督、工程定额管理工作。
    承担省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查审批和部管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初审工作。
    组织国家、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指导黑龙江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建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