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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监督河北区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处理违规事件。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省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河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河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研究拟定河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下属机构

  • 综合处 负责研究制定编办河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管理规章制度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提供领导参考。
    负责有关河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的调查研究和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落实及监督检查。
    审核河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业务处办理的文稿。
    负责起草河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办的重要文件、报告,组织协调机构编制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
  • 事业编制处 审核河北区市属事业单位和由市财政拨款的各区所属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并办理审批手续。
    承担河北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统计、培训等工作。
    监督、指导、协调河北区各区事业单位各级机构规格的审核。
    研究拟定河北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 机关编制处 审核河北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各级机构设置和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审核各区机构改革方案。
    负责河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审核河北区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区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负责研究拟定河北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