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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依法保护北区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统一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相关证书和表格。
监督北区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处理违规事件。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机关编制处 审核北区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检察院、法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研究并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及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
    审核并管理北区政法系统等部门专项编制。
    审核北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各级机构设置和全市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审核各区机构改革方案。
    负责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 综合处 监督检查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级各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有关政策的综合调研,研究草拟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章。
    承担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培训等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编办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管理规章制度和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提供领导参考。
  • 事业编制处 研究北区各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及人员结构比例标准,编制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计划。
    负责北区在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的协调工作。
    审核北区市属事业单位和由市财政拨款的各区所属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并办理审批手续。
    承担北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统计、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