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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县中医管理局

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下属机构

  • 人事教育司 管理、指导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
    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
    研究、实施中医药人才兴业战略;
    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临床教学基地标准;
  • 办公室 组织协调扶贫、援藏工作。
    综合协调中医管理局日常政务,制定中医管理局工作制度;
    负责桃园县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
    负责桃园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 医政司 研究、规范中医医疗机构中的药事管理工作;
    参与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协调组织对农村中医药的支援工作;
    负责桃园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