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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中医管理局

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下属机构

  • 国际合作司 指导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际中医药经济、技术合作;
    推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
    组织协调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
  • 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组织研究中医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和管理制度改革;
    综合管理中医药监督工作并依法组织实施;
    指导并监督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工作;
    研究起草有关中医药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
  • 人事教育司 拟订、完善并组织实施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定标准;
    管理、指导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
    指导中医医疗机构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会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中医药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