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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大理州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治理和综合检查。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等相关工作。
承担大理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指导、监督各区(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大理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下属机构

  • 审批管理处 负责组织实施大理州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
    承担大理州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具体实施工作。
    负责推进大理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受大理州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和注册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
  • 办公室 负责安排、管理大理州有关项目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负责拟定、组织实施大理州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负责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外事、机关后勤、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督办等政务工作。
    负责拟定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 综合协调处 承担大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性调研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
    推动大理州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业务工作。
    承担大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参与大理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