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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制定通化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督查跨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监督管理通化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承担通化市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承办通化市委、通化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通化市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下属机构

  • 综合协调处 参与通化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负责通化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具体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和对外交流工作。
    负责通化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相关工作。
    承担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性调研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
  • 政策法规处 负责办理议案、提案。负责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承办有通化市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
    组织实施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办通化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工作。
  • 审批管理处 受通化市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和注册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工作。
    管理通化市各项审批事项的咨询与办理。
    办理通化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事项,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承担通化市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通化市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