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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防城港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负责防城港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监督管理防城港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下简称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中药材质量,监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承担防城港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指导、监督各区(县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实施防城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承办有防城港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
    负责办理议案、提案。负责防城港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
    负责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负责起草防城港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 综合协调处 负责防城港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防城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具体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和对外交流工作。
    参与防城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推动防城港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业务工作。
  • 办公室 组织编报防城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
    承担防城港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
    负责拟定防城港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拟定、组织实施防城港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