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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金融办

负责联系中央驻西藏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
贯彻执行西藏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金融发展、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完善西藏金融业整体布局,加强对金融功能区的服务指导;协调开展西藏金融业交流,促进区域金融合作。

下属机构

  • 银行服务处 负责西藏市属银行业金融企业有关重大事项协调工作。
    参与研究拟订西藏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重要区域发展的融资工作。
    负责西藏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及日常监管。
    为银行业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机构驻华代表处在西藏发展创造环境、提供服务。
  • 办公室 负责联系中央驻西藏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
    贯彻执行西藏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金融发展、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定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完善西藏金融业整体布局,加强对金融功能区的服务指导;协调开展西藏金融业交流,促进区域金融合作。
  • 法规处 承担西藏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西藏机关行政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负责西藏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承担西藏新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