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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车管所

负责草拟丽江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负责对丽江机动车及驾驶人的拥有量及分布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等工作。
负责对丽江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所需牌、证、表、卡等物资的计划、上报、制作、发放等工作。
对丽江违规办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进行调查和处理。

下属机构

  • 机动车登记审核岗 对符合丽江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丽江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 档案管理岗 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因涉嫌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清点全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并核对丽江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 牌证管理岗 保管好丽江相关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与丽江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提请丽江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做好丽江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