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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车管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办理肇庆市机动车的各项登记、检验、核发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等业务工作。
负责草拟肇庆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方案及年度目标考核方案。
对肇庆市违规办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进行调查和处理。
及时向肇庆市社会宣传车管工作。

下属机构

  • 档案管理岗 保管好肇庆市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整理资料装订、归档妥善保管档案。
    因涉嫌肇庆市走私、盗抢、抢劫机动车案件侦查需要或其他业务需要出具核对车辆档案的证明或车辆档案有关内容的复印件。
    保管好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与牌证管理岗核对发牌发证数量防止空白证件流失。
  • 牌证管理岗 受理肇庆市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保管好肇庆市相关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做好肇庆市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 机动车登记审核岗 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肇庆市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对符合肇庆市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