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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质监局

承担红河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规划、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建立质量分析制度,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产品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红河州标准化工作,推行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开展商品条码工作,开展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承办红河州质监局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红河州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提高红河州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特监(计量))科 协助红河州质监局对特种设备实行证照管理。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依法对红河州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以及商品量等实施计量监督,规范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受理计量投诉,调解计量纠纷。
    负责管红河州辖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红河州质监局的统一规划建立本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 办公室 负责编制和实施红河州质监局发展计划,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计划。负责统计工作。
    负责红河州质监局党务工作和工、青、妇工作及其他的宣传工作。协助本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业建设。
    负责红河州质监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会务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红河州质监局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 食品科 开展红河州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审、巡查、回访、换证等日常监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红河州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通报红河州食品质量监督信息。
    负责处理红河州食品质量的纠纷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