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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质监局

承担河池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配合市质监局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通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负责河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受理质量投诉举报,承办市质监局交办的案件、举报投诉处理的有关事宜;根据开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河池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负责统一管理河池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负责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管理。
承办河池质监局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食品科 负责处理河池食品质量的纠纷和投诉举报。
    通报河池食品质量监督信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河池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河池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审、巡查、回访、换证等日常监管工作。
  • 办公室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河池质监局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工资及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
    负责河池质监局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河池质监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会务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河池质监局党务工作和工、青、妇工作及其他的宣传工作。协助本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业建设。
  • 特监(计量))科 处理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完成河池各类专项、综合统计报表。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河池质监局的统一规划建立本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负责管河池辖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依法对河池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以及商品量等实施计量监督,规范计量行为。组织实施强制计量检定。受理计量投诉,调解计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