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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质监局

负责统一管理那曲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负责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效标识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管理。
承办那曲质监局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那曲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配合市质监局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通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负责那曲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办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受理质量投诉举报,承办市质监局交办的案件、举报投诉处理的有关事宜;根据开县政府授权,组织协调那曲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下属机构

  • 食品科 通报那曲食品质量监督信息。
    负责处理那曲食品质量的纠纷和投诉举报。
    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质量安那曲场准入制度。
    开展那曲食品生产企业的年审、巡查、回访、换证等日常监管工作。
  • 质量科 负责那曲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负责那曲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
    监督管理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依法实施对那曲内的检测技术机构计量认证的日常监督。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认证认可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查处工作。负责联系那曲质监局受理产品质量鉴定、质量仲裁检验。负责受理质量投诉、调解质量纠纷。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工作的法律法规。推动和指导那曲企事业单位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
  • 特监(计量))科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按照那曲质监局的统一规划建立本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处理特种设备的投诉举报。查处有关违法行为。负责完成那曲各类专项、综合统计报表。
    负责或参与那曲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法律法规。
    协助那曲质监局对特种设备实行证照管理。参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检验检测、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