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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财政局

负责组织起草崇明县有关税收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参与制定关税政策的相关研究工作。
承办崇明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崇明县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研究建立崇明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下属机构

  • 预算科 承担崇明县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对市(区)财政总决算的批复工作。
    承担崇明县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承担本级财力管理,拟订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代编年度崇明县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
  • 综合科 承担崇明县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
    承担崇明县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崇明县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拟订崇明县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
  • 法规税政科 承担崇明县税收政策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崇明县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承担崇明县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崇明县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