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区财政局
负责制定九龙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九龙城区的贷款业务;对九龙城区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依法负责九龙城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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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科
承担拟订九龙城区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分析九龙城区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九龙城区财政总决算。
统一管理九龙城区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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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税政科
参与起草九龙城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承担九龙城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九龙城区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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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
拟订九龙城区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参与监管九龙城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承担九龙城区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九龙城区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