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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证监局

履行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是依法查处海南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办理证券期货信访事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海南辖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对海南辖区上市公司、拟发行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进海南辖区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下属机构

  • 法制工作处 组织开展海南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法制宣传,依法向辖区行政执法、司法机关提供与派出机构职责有关的证券期货法律咨询,处理法律事务。牵头法律小组工作。
    组织开展海南诚信建设工作。
    依法负责对海南辖区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负责海南证监局自办案件的审理、听证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工作,直接或接受委托送达法律文书,督促被处罚对象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申请并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工作。
  • 机构监管处 监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海南行政许可审核、风险监管、信息安全监管、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机构信访核查、风险处置、机构监管协调,监管对象依法报送业务、财务等备案、报告材料的审阅分析等。
    配合参与海南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查和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管理。
    负责海南辖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募基金托管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银行,公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等服务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及其他相关私募基金服务机构,证券期货业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境外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监管。
    负责海南辖区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期货咨询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管。
  • 投资者保护工作处 建立协作机制,向海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互通互报区域性股权市场有关信息。
    配合地海南方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
    负责组织整治打击海南辖区非法证券期货基金活动并与地方司法机关做好协调配合。
    组织实施海南辖区投资者保护检查和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和日常检查,督促辖区有关市场主体落实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