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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计生委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区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德宏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
负责组织实施德宏州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监督落实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负责制定德宏州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制定德宏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科(宣传教育科) 负责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贯彻执行和指导、宣传、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综合性政策和标准。
    负责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工作,统筹管理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
    开展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稽查工作,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行为。
    联系和指导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行业社团、协会、学会工作。
  • 规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和实施德宏州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负责德宏州计生委所属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医疗卫生财务评价检查和监督工作。
    指导、监督德宏州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以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
    负责德宏州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事业费预算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牵头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统战工作。
    负责德宏州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根据管理权限调查处理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监察决定、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
    负责德宏州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及工作人员职称晋升、聘任和年度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