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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计生委

负责制定延边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延边州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延边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制定延边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延边州传染病防治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延边州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延边州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下属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科 完善延边州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及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疫情的蔓延。
    负责延边州突发急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
    负责延边州疾病预防知识和健康教育工作。
    组织协调延边州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牵头拟定延边州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延边州计生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受理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负责延边州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劳动工资等工作。
    根据管理权限调查处理被监察单位和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监察决定、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
  • 规划财务科 统筹规划和协调延边州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延边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协同延边州相关部门监管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药品价格及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
    负责延边州计生委所属单位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延边州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以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