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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规划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负责拟订福州有关城乡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福州建设项目(含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广场、停车场、绿化、雕塑、户外广告、建筑物外立面装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下同)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及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负责福州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检查城乡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城乡规划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福州城乡规划的业务发展、科技进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福州规划局系统政务活动的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系。
    负责福州规划局政务类综合性文稿及局领导交办文稿的拟制。
    负责福州、局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办文的督查督办,负责局行政类目标任务的分解、督察、考核。
    负责福州规划局机关后勤、物业管理和服务保障。
  • 城市战略与总体规划处 负责牵头组织{1都市圈规划的协调。
    牵头开展福州及地区发展战略的规划研究和谋划,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跨分局范围的城乡规划(交通、市政类专项规划除外),指导各地区总体层面的规划编制,牵头制定福州近期建设规划。
    负责参与{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的编制及综合平衡工作,牵头开展“多规合一”工作。
    指导、推动{1编制各类村镇规划和涉及村镇的专项规划。
  • 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处 负责制定福州规划局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建筑管理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职责范围内立法文件技术部分的草拟。
    具体负责福州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年度编制计划、规划编制要求以及其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负责{1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的执行、动态更新管理机制。
    负责福州规划局职责范围内规划公示、公告的内容制作,以及规划成果宣传材料的印制。